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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原食品检验工)

详细介绍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2011年出台政策750文件精神,食品企业生产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


  根据最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食品检验工”已更名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并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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